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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

联英人才网 / 2017-05-25 青年职业 非编人员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作者:重青院人事处
      时间: 2017-05-19 10:42:13
      浏览次数: 13032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无事业单位编制)。

一、学校简介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创建于1954年,秉承明德笃学、求真强技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敢为人先的发展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思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建设为主线,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真才实学、朝气蓬勃、忠诚勤奋、敢于担当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简介详情查询官网(http://www.cqqzy.cn/web/guest/home)。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8名,辅导员6名,行政管理人员4名,共计28名。招聘单位、岗位、名额、专业和学历要求等详见附件2:《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非编人员统计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凡是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2.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做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日期2017730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自愿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服务3年及以上;

7.   具备《一览表》列出的其他资格条件;

8.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在2017730日前取得的学历(学位)并获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须在2017730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材料。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请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附件1:《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报后发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用人部门+岗位名称+姓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为从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767日。邮箱地址、联系方式见《一览表》。

(二)资格初审

专任教师岗位初审由所在系部、辅导员岗位由学生工作部、教务处(信息中心)干事由教务处(信息中心)按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初步审核后,报组织人事处进行进一步审核。应聘党政部门、监察审计处干事岗位人员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按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者,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者名单将在2017613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统一公布(网址:http://www.cqyu.edu.cn)

(三)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并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7616日(起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地点: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学术报告厅。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复审时需提供材料:
     
1.自荐材料;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小二寸照片2张;
     
4.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证明(教育部认证);

5.《报名表》;

6.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需提供职称(职业资格)证及相应资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7.其他报考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复审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考核

应聘辅导员、党政部门和监察审计处干事岗位人员2017617日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专任教师、教务处(信息中心)干事岗位人员试讲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相关岗位试讲、技能展示、实作范围在试讲、面试前3日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须带上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1.应聘专任教师、教务处(信息中心)干事试讲

试讲采取现场模拟授课的方式,成绩满分100分(相关岗位含技能展示)。试讲内容由学院通知为准,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对象是高职学生,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相关岗位的技能展示、实作考核考生专业技能,。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13比例选拔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次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应聘辅导员、党政部门和监察审计处干事综合能力测试

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于考试次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13比例选拔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次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3.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相关岗位含实作),实作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技能,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的学术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应聘专任教师、教务处(信息中心)干事人员成绩=试讲50%+面试×50%

应聘辅导员、党政部门和监察审计处干事综合能力测试=综合技能测试50%+面试×5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我院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六)考察

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其缺额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拟聘人员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在学校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核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聘用岗位等。

七、人事关系及福利待遇

(一)人事关系

招聘的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学院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人事档案和职称评聘等由人事代理公司或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由我院进行管理和考核。

(二)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按照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6]133号)规定执行,新进的人员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间薪金待遇。

2.院内其它津贴福利待遇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3.其它政治经济待遇除上级部门有明文规定的外均参照同类在编在岗人员标准执行。

详见学院网站(http://rsc.cqyu.edu.cn:8005/)《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三)其他

除辅导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入职后,须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兼职班主任一届。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处理。

 

附件:1.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非编人员报名表

2.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非编人员统计一览表
http://rsc.cqyu.edu.cn:8005/uploadfile/2017/0519/20170519104646400.doc

http://rsc.cqyu.edu.cn:8005/uploadfile/2017/0519/20170519104713948.xlsx

©本文由联英人才网整理自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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